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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6年7月发布)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2018年7月发布)的有关规定,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“依法、有序、公开、便利”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。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,公开项目相关信息。现将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漂白化学机械木浆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漂白化学机械木浆项目
建设地点:寿阳经济技术开发区
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内容:年产10万吨漂白化学机械木浆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,主要包括木材破碎机、木片筛、洗片机、预浸仓、挤压机、搓浆机、反应仓、磨浆机、消潜池、挤浆机等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通讯地址:寿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
邮箱: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评价单位:赛鼎工程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函件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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